成都夫妻花90万买房首付21万后业主不想卖了-【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05 2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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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具车厂家
张某夫妇经过中介看中了位于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的一套二手房。首付21万后满心欢喜等待过户。谁知在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日当天,房主李某觉得卖亏了,突然变卦并单方通知解约并阻止银行放贷。
法院判决
房屋继续过户买方 卖方还要支付赔偿金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合同签订后,张某夫妇支付了购房定金50 000元,亦提前支付了首付款212 000元用于帮助李某结清该房屋按揭,现涉案房屋不存在权利瑕疵,限购措施亦是2016年10月1日实施,且限购的是商品房。
在李某恶意阻止银行放贷的情况下,张某夫妇同意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余下房款并提供银行流水予以佐证有支付能力,故张某夫妇要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理由正当、证据充分,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对于张某夫妇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及律师费损失25000元的问题。一审法院认为,应当对违反诚信原则擅自违约的行为予以必要的惩戒,以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李某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在同等条件下势必会增加张某夫妇的购房成本,但考虑到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综合因素,一审法院酌情支持张某夫妇违约金、损失合计50000元。
经过双流法院一审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协助张某夫妇办理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的房屋过户手续并支付张某夫妇违约金、损失合计50000元,驳回张某夫妇其他诉讼请求。
后李某不服,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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