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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名单制自贸区外汇集中运营试点本周落地dd-【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11 17:17:06 阅读: 来源:工具车厂家

告别名单制 自贸区外汇集中运营试点本周落地

5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一家商业银行自贸区分行负责人处获悉,作为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核心内容之一的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下称“外汇集中运营试点”),有望在本周内落地。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和央行、外管局等机构将共同启动这一试点工作。

“一些银行自贸区分行此前已与跨国公司客户洽谈过此业务,相当于有了一些客户储备,包括中行、交行、浦发等。本周外管局将宣布正式启动外汇集中运营试点,这些储备客户有望同时与自贸区银行签约。”该负责人称。

事实上,2012年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在北京、上海部分省市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相比前期试点,此次自贸区试点将在10多处具体操作上予以改进。同时,自贸区企业申请开展该业务,将不再进行名单制试点,企业准入大幅放宽。

试点正式启动后,除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和投融资汇兑便利细则尚未出台外,自贸区金融改革大部分内容都已进入操作实施阶段。

两个外币账户互通

此次外汇集中运营试点将只针对自贸区内主体,包括境内外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个人。

“不过,办理外汇集中运营的银行不局限于自贸区注册的银行,上海地区其他银行机构也可以办理自贸区区内主体相关业务。”上述负责人称。

据悉,此次外汇集中运营的启动,还将对境内外币资金池和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进行整合,区内企业已开立的境内外币资金池账户、国际贸易结算中心专用账户名称统一改为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功能并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

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除可办理国际贸易结算等业务外,还可以集中管理境内成员单位资本金、外债、资产变现资金等。

据了解,单单开立国内外汇资金账户,跨国企业外汇资金将被局限于境内管理和运用,无法做到与境外打通,因此,跨国公司还需要一个境外的外汇账户,两个账户互通,从而完成外汇资金的集中运用。

此次,对于上海自贸区内的企业,国家外管局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资金往来自由。

不过,秉持着“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要求,外管局仍将要求国际与国内两个外汇资金主账户在规定额度内自由划转。

上述银行自贸区负责人称,尽管在两个外汇账户之间资金汇划仍有限制,但对比以前,外管局将对自贸区的企业外汇资金流进流出比例进行大幅放宽。其中,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将由其所有者权益的30%调整至50%。

此外,对通过上述两个外汇资金账户开展的汇划、外债等业务本身的管理,自贸区也将进行松绑,这些业务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将首度改为备案制。

两个资金池全落地

“一个总部如果不能管钱(资金),就不能成为真正的总部。”德勤税务商务及法务大中华区领导合伙人蒋颖对本报记者称,一些跨国公司在上海成立了中国或亚太总部,但资金业务并不能自由开展,外币资金池、汇兑受到限制,导致上海作为区域总部的功能不完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采访益海嘉里等跨国企业时也了解到,在国内,由于对跨国集团内人民币和外汇资金内部跨境使用限制,经常出现类似总公司有钱、子公司还得借钱等现象。

上述银行自贸区负责人表示,为此,自贸区总体发展意见中,国家层面就提出要放宽跨国企业两个资金池的组建,一个是人民币资金池,一个是外汇资金池。

2013年底,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完成了首批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人民币收、付金额超过10亿元,在原有跨境人民币境外放款政策基础上,提供了跨国企业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的通道,实现人民币双向流动。

“外币资金池是跨国企业外币集中运营管理的一部分。随着自贸区启动外币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政策也将正式落地”,该负责人称。

2012年底,外币资金集中运营已率先在北京、上海两地启动,2013年5月扩容至江苏、浙江、广东、深圳、湖北等5省市,彼时已被称为外汇资金池。

不过,由于采取名单制,上述试点覆盖面不大,到目前上海地区也仅有6家企业参与。此次自贸区启动的跨国企业外汇集中运营管理将是对原有试点的改进,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

为了防范风险,监管层也将督促银行全面采集跨国公司外汇收支信息,要求集中收付或轧差净额结算进行数据还原申报,落实额度控制监管“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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